凯发真人娱乐
  • 发表评论
  •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
  • 新浪转发

消法修订怎圆维权缺憾-凯发真人娱乐

来源于 2013年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4月29日
受限于当前消费者协会的尴尬地位,消费者维权依然缺乏组织保障,且在团体诉讼等问题上受到司法环境的掣肘
2012年11月22日,第十届广州车展奔驰展区,一群人拉着横幅进行维权。东方ic
记者 任重远
 

  实施19年之后,曾对中国公众维权观念产生深刻影响的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下称《消法》),终于迎来了首次修改。

  2013年4月23日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(草案)》被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。草案内容共27条,明确了消费者协会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和参与立法,并将原有的消费欺诈“双倍赔偿”增为3倍;耐用商品瑕疵举证责任倒置制度、缺陷商品召回制度、非现场购物“冷静期”制度等也位列其中。

版面编辑:邱祺璞

图片推荐

视听推荐

编辑推荐

  • |
  • |
  • |
  • |
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
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!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,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,篇篇重磅,可信可引。
订阅


最新文章

  • 09:29
  • 09:23
  • 08:52
  • 08:07
  • 07:09
  • 23:00
  • 22:44
  • 21:11
  • 20:44
  • 20:28
网站地图